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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03 16: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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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农发指〔2018〕617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0号)和《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吉水保联[2018]368号)、《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吉水规计联[2018]231号)、《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总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吉合金联字[2018]81号)、《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复吉林省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吉林联发[2018]3号)、《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通化县和白城市洮北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的通知》(吉农计发[2018]14号),现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补助资金227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44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313万元。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资金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

资金支出按分类情况:1、资金支出121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00万元,省级资金3396万元),列入2018年“2130602土地治理”。包括: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资金111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108万元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10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8万元 )。2、资金支出105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64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17万元),列入2018年“2130603产业化经营”。包括:供销社项目19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4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28万元 );林业项目43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89万元 );农业项目4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00万元 )。

二、请各地按照有关部门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下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农发机构统一管理,国库限额支付的管理方式使用资金。

 

附件: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资金指标分配表

61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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