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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的通知
吉财村指〔2026〕109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决策部署,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现下达你地202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重点用于支持村庄清洁行动等支出。
一、按照《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此项资金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1100408城乡社区”,支出列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202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部分)明细表
2.202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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