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指[2020]525号
财政局:
根据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和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计划分解建议的函》(吉水规计函[2020]23号),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778万元(详见附表),用于支持小型水库移民方面。市县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请你市(县)按照《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19]632号)的要求,及时拨付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有关要求办理。
此项资金为预下达资金,各市县、单位需待省水利厅履行完既定程序后,根据其下发的任务清单(方案)执行,如有变动,再行发文调整。
附件: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