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指[2020]526号
财政局:
根据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和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计划分解建议的函》(吉水规计函[2020]23号),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30000万元,其中:已下达16027万元,本次下达13973万元(详见附表)。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执行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省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省直机关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事业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市县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水利”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二、请你市(县)按照《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19]632号)的要求,及时拨付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有关要求办理。
附件:
1、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