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建议提案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8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吉财金〔2026〕335号)
发布时间: 2026-05-26 16:54:56
来源:
访问量:

中国民主同盟吉林省委员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人参种植业保险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人参种植保险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人参保险工作立足参农风险保障需求,稳步扩大业务规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切实为维护参农生产收益、稳定人参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的金融支撑作用。

(一)政策情况

目前我省人参保险支持政策分为两类。一是对于园参保险,省级统一制定政策标准,分为低保障、高保障两档,具体为:保险金额不高于每亩3万元/不高于每亩6万元(低保障/高保障);保险费率均为6%;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65%/50%(低保障/高保障)、市县承担5%、农户承担30%/45%(低保障/高保障)。二是对于林下参保险,由各市县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明确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承担比例等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市县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给予奖补支持。

(二)承保理赔情况

2025年,全省政策性人参保险投保面积20.99万亩,保费规模5.8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3.27亿元、农户自缴2.57亿元)、较2024年度2.44亿元同比增长139%,为投保农户提供近百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赔款3.55亿元。

二、下步工作计划

经认真研究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省实际,下一步,省财政厅、吉林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继续实施补贴资金“省对省”结算模式,压缩拨付链条,确保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参产业的决策部署,综合考虑当地农业保险发展实际,科学测算并安排年度保费补贴,优先保障人参保险。

二是丰富保险产品种类。立足我省人参产业种植周期长、投入成本高的实际特点,引导承保机构不断优化保险供给结构,创新保险保障模式。强化承保机构与参农的沟通对接,优化现有条款设计,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与参农需求的匹配度。在夯实传统种植保险基础上,大力发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特色险种,有效化解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双重风险。

三是提升理赔服务质效。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吉林省地方财政补贴性人参种植保险(以奖代补)示范条款》,全面统一全省人参种植保险产品与服务标准,明确保险责任、理赔标准、双方权责等内容,切实解决以往保障不足、理赔不清等问题,进一步筑牢吉林人参产业风险屏障。同时,强化灾害救助服务,提前做好防灾预警、灾害施救指导,全方位做好灾前、灾中、灾后全流程保障服务。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承保机构加大人参种植保险普及力度,深入乡村产区、种植基地开展精准宣讲,讲清参保流程、保障范围、理赔标准、补贴政策等相关内容,确保宣传方式通俗易懂、更接地气。多措并举拓宽宣传渠道,用好线上新媒体、线下进村入户、田间现场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切实提升农户参保积极性,营造知晓保险、信任保险、主动参保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户的参保意愿。

五是强化引导激励。督促承保机构收集本地参保与未参保的典型案例,开展宣讲会并邀请获赔参农分享,直观体现保险保障价值,简化保险条款解读,明确投保理赔关键信息,优化投保流程、下沉服务端口,提升参保便捷性。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破坏人参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净化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承保机构业务操作规范、服务质效、内部管控、农户满意度、合规经营等内容,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

特此答复。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0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