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保持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支出增幅高于整体财政支出增幅,为支持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1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5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省级收入278.7亿元,下降2%;市县级收入908.8亿元,增长16.7%。11月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9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省级收入17.1亿元,下降22.6%;市县级收入59.8亿元,增长9.2%。收入运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税收收入平稳增长。1—11月,全省税收收入651.5亿元,增长5.1%。其中:增值税267.2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93.3亿元,下降6.2%;个人所得税35.6亿元,增长3.2%;资源税18.7亿元,增长29.1%,主要是水资源费改税拉动;涉房涉土税收收入144亿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长9.9%,主要是资产盘活补缴税金等拉动。11月当月,全省税收收入36亿元,下降2.3%,主要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影响。
(二)非税收入贡献较大。1—11月,全省非税收入536亿元,增长20.8%。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2.1亿元,增长57.4%,主要是市县资产(资源)盘活收入拉动。11月当月,全省非税收入40.8亿元,增长2.2%。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6亿元,增长30.4%。
(三)近六成市县收入正增长。1—11月,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9亿元,增长16.7%。其中,有29个市县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9.2%。分类别看:全省共有25个市县的税收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1%;有27个市县的非税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5.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1—1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0.1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省级支出1064.5亿元,增长10.9%;市县级支出2925.6亿元,下降0.9%。11月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8亿元,下降5.5%。其中:省级支出88.3亿元,下降24.3%;市县级支出287.5亿元,增长2.4%。
1—11月,全省主要支出领域中,交通运输支出251.2亿元,增长41.9%;节能环保支出132.7亿元,增长38.6%;科学技术支出45.1亿元,增长35.6%;卫生健康支出298.7亿元,增长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3亿元,增长7.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11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8亿元,同比下降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0.3亿元,下降22.3%。分级次看:省级收入40.2亿元,增长27.2%;市县级收入217.6亿元,下降18.9%。
1—11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3.7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5.9亿元,下降21.6%。分级次看:省级支出432亿元,增长623.9%,主要是支持农信系统改革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市县级支出671.7亿元,下降14.7%,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1—11月,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006.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64.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42亿元。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775.9亿元。其中:特殊再融资债券38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90.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