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保持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支出增幅高于整体财政支出增幅,为支持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7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省级收入261.6亿元,下降0.3%;市县级收入849.1亿元,增长17.2%。10月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亿元,增长24.3%。其中:省级收入34.9亿元,增长13.3%;市县级收入76.1亿元,增长30.1%。收入运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税收收入平稳增长。1—10月,全省税收收入615.5亿元,增长5.6%。其中:增值税249.3亿元,增长8.6%;资源税17.3亿元,增长30.3%,主要是水资源费改税政策调整拉动;涉房涉土税收收入139亿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长9.5%。10月当月,全省税收收入71.3亿元,增长21.5%,主要是9月1日起实施的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效果显现。
(二)非税收入贡献较大。1—10月,全省非税收入495.2亿元,增长22.7%。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60.2%,主要是市县资产(资源)盘活收入增加。10月当月,全省非税收入39.7亿元,增长29.8%。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64.5%。
(三)近六成市县收入正增长。1—10月,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9.1亿元,增长17.2%。其中,有29个市县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9.2%。分类别看:全省共有25个市县的税收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1%;有26个市县的非税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3.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保障。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4.3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省级支出976.2亿元,增长15.8%;市县级支出2638.1亿元,下降1.2%,主要是上年同期含有一次性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基数较高。10月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1亿元,下降3.4%。其中:省级支出105亿元,增长42.9%;市县级支出237.1亿元,下降15.5%。
1—10月,全省主要支出领域中,交通运输支出230.5亿元,增长46.6%;科学技术支出41.4亿元,增长37.8%;节能环保支出118.4亿元,增长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1亿元,增长10.8%;卫生健康支出273.4亿元,增长1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8.8亿元,同比下降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4.2亿元,下降9.2%。分级次看:省级收入34.6亿元,增长22%,主要是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持有单位上缴的专项收入增加;市县级收入214.2亿元,下降9.4%。
1—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7.4亿元,同比增长39.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2.3亿元,下降17.8%。分级次看:省级支出424.7亿元,增长915.4%,主要是支持农信系统改革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较多;市县级支出532.7亿元,下降17.1%,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1—10月,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817.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94亿元。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647.3亿元。其中:特殊再融资债券38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62.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