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比1—8月收窄4.1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稳步扩大,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总体实现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9.7亿元,增长11.4%。其中:省级收入226.7亿元,下降2.1%;市县级收入773亿元,增长16.1%。9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同比下降9.2%。其中:省级收入20.4亿元,增长27.2%;市县级收入114.6亿元,下降13.6%。收入运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全省税收收入544.2亿元,增长3.8%。其中:增值税216.4亿元,增长5.4%;资源税14.4亿元,增长19.5%,主要是水资源费改税拉动;涉房涉土税收收入133.3亿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长9.1%,主要是长春市等盘活资产补缴税金拉动。9月份当月,全省税收收入56.8亿元,同比增长8.2%,主要是受上年同期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较大拉低基数影响,当月增值税增长25.7%。
(二)非税收入贡献较大。前三季度,全省非税收入455.5亿元,增长22.1%。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59.9%,主要是市县加强国有“三资”管理,加大资产资源统筹力度,推动盘活收入陆续缴库。9月份当月,全省非税收入78.2亿元,同比下降18.7%,主要是上年同期市县资产盘活收入较多抬高基数。
(三)超半数市县收入正增长。前三季度,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亿元,增长16.1%。全省49个市县中,有29个市县收入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59.2%。分类别看:有22个市县的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44.9%;有26个市县的非税收入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53.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2.2亿元,增长3.6%。其中:省级支出871.2亿元,增长13.2%;市县级支出2401亿元,增长0.5%。9月份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2亿元,同比增长8.8%。
前三季度,全省主要支出领域中,交通运输支出217.9亿元,增长62.2%;节能环保支出113.7亿元,增长55%;科学技术支出39.4亿元,增长38%;卫生健康支出245.2亿元,增长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8亿元,增长8.2%。
总体看,前三季度,全省财政收入延续增长态势,交通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增幅高于整体财政支出增幅。但从后期看,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尚不稳固,推动全年财政平稳运行仍需努力。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前三季度,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1亿元,同比下降2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8亿元,下降29%。分级次看:省级收入29.5亿元,增长17.3%;市县级收入161.5亿元,下降25.1%。
前三季度,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2.8亿元,同比增长4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6.8亿元,下降25.9%。分级次看:省级支出422.4亿元,增长1066.8%,主要是支持农信系统改革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市县级支出460.4亿元,下降17.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749.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25.5亿元。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647.3亿元。其中:特殊再融资债券38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6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