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教指[2018]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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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社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科教[2018]115号)文件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提供的我省2018年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数测算,现提前下达2019年市县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11548万元,其中:省直1754.5万元,市县9793.5万元。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据实清算。有关要求如下: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省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编制省级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将接到的提前下达资金全部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吉财预〔2013〕777号)等有关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 物价局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2]1059号)要求,统筹安排使用省级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的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五、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社、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免学费以及挤占、挪用、滞留免学费等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