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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7]1070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18年第一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4102万元,其中: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1952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50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450万元;用于数字化校园建设12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 、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省直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吉财预〔2017〕625号)有关要求,将接到的提前下达资金全部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2 、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305教育”;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相关市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吉财预〔2013〕777号)等有关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
按照《吉林省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吉教联字[2015]22号)要求,为保证示范校建设质量,资金拨付采取基础+绩效方式,即先按两年建设期示范校建设资金总规模的75%拨付基础资金,待项目建成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5%的绩效资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实训(设备)基地建设、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开发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三、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吉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吉教联字[2015]21号)要求,下达的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实训项目开发 、 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文化环境建设等。各地要强化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项目承担学校应积极想办法,通过合作办学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四、 现代学徒制试点补助资金
为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宽中职学生就业渠道 ,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中职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试点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开发、 落实学徒的责任及工伤保险、 带徒师傅奖励,以及补偿企业接收学徒发生的损耗 。
五、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2018 年,对国家评审确认的第二批中职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给予一次性奖补。此项资金要结合《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实施方案》,专项用于 国家规定的实验任务。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监督项目学校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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