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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18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吉财社指[2017]1094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地2018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此项指标收入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1002项“老年福利”科目,省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请你地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要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资金分配表
2017年10月30日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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