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吉财社指[2019]1252号
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4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依据全省2018年征集的义务兵人数和补助标准,现下达你地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396万元(详见附件)。
执行中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805项“义务兵优待”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占挤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