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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资金指标的通知
吉财农发指[2018]201号
大安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省长脱贫攻坚联系点大安市红岗子乡南岗子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大财农发【2018】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资金380万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资金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603产业化发展”。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等相关规定管理,统筹整合使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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