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的通知
吉财产业指〔2025〕829号
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办〔2025〕383号)、《吉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奖补实施细则》(吉工信办联规〔2025〕6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政府对《关于报送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方案的请示》(吉工信办联〔2025〕80号)的审定意见,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3000万元,相关资金需按进度拨款。
执行中,市(州)、县(市)财政部门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3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分配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支持项目清单
3.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