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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中小企业培育方向)预算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25〕497号)
关于调整2025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中小企业培育方向)预算的通知
吉财产业指〔2025〕497号
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商请调整2025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培育方向)预算的函》(吉工信办函〔2025〕46号),现调整2025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培育方向)部分预算。一是调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收回德惠市财政局200万元、农安县财政局120万元,并按附件1明细重新拨付德惠市财政局120万元、农安县财政局200万元;二是调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收回通化市财政局10万元,并按附件2明细拨付至通化县财政局。
执行中,市(州)县(市)财政部门收入列“11003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预算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方式分配下达,各市(州)、县(市)要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调整表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调整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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