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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高考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6〕1337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教育厅申请,为确保我省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测算,现提前下达高考相关补助资金1218.79万元,其中,2015-2016年高考监考人员监考费和文具费 万元;高考入场安检设备购置经费 万元。执行中收入列“教育(1100305)”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其他资本性支出(31099)”科目。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项目开支标准的函》(吉财教函[2015]368号)中明确的监考人员补助标准,及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高考入场安检设备购置标准,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地招办。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行。要强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高考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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