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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航线补贴资金的通知
吉财党群指〔2016〕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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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国际航线、国内干线的开拓发展,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加快吉林省经贸发展,根据《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航线开发与管理经费)实施细则》规定,经对你公司(市)申报的航线航班运营补助审核,现一次性拨付你公司(市)资金710.9万元,专项用于航线航班运营补贴。省直列“2140399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科目;市县收入列“1100314交通运输”科目,支出列“2140399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科目。
附件:吉林省航线补贴资金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厅预算处、国库处。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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