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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吉财党群指〔2016〕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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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对全省旅游重点工作的部署,根据《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行[2014]349号),经省政府审批,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5,93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资金3,080万元。用于 。执行中请列2016年“2160599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科目。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表: 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8日
抄送:厅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办。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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