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发行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说明如下。
一、财政部分配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2026年,财政部分两批次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1亿元,其中,一般债223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3.11亿元),专项债588亿元。具体为:
(一)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情况。2025年11月,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83亿元,其中,一般债133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1.86亿元),专项债350亿元。这部分限额已列入2026年初预算草案,并经省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分配下达省本级和各相关市县。上半年共发行新增债券241.7亿元,支持了交通、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政等领域的300多个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执行中下达新增债务限额情况。今年5月,财政部执行中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8亿元,其中,一般债90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1.25亿元),专项债238亿元。在上述新增债务限额中,除政府债务外贷按财政部批准规定的用途使用外,其余326.75亿元债务由我省通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
二、国家关于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相关要求
(一)用于支持项目建设。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先支持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
(二)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和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支持各地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支持解决地方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类拖欠企业账款。
三、2026年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本次预算调整新增债务限额328亿元,其中,省本级安排81.4亿元,占此次新增债务限额的24.8%;市县级安排246.6亿元,占75.2%。具体为:
(一)省本级安排情况。安排一般债务限额26.2亿元,用于国债项目配套、省属高校和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专项债务限额55.2亿元,用于省属高校建设和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
(二)市县级安排情况。安排一般债务限额63.8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1.25亿元),用于交通、农业、生态环保、市政等领域的项目建设;专项债务限额182.8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和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