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末,国家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1910.7亿元,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1439亿元,法定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定的限额之内。
(二)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全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81.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2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43亿元,再融资债券818.9亿元。
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定债务管理。
1.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审核。要求各地对首次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审议程序,严格项目收益、融资平衡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将决策审议结果作为申报债券需求必要条件,同时,制定收益审核要点,重新复核绿色通道项目收益。
2.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在财政部通报的基础上,定期调度通报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持续督导市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3.利用市场化融资支持项目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通知》,择优选取部分收益较好的领域,指导各地将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采取债贷组合方式融资,充分发挥债贷组合对夯实项目收益测算、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减少政府投入的多重利好作用;分两批次向十余家银行推送了110多个具备债贷组合融资条件的项目,并安排专人指导市县和金融机构对接。
4.加强专项债券贷后管理。指导各地逐项目编制还本付息归集计划,全面推行还本付息资金专账管理。建立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资产明细台账工作实施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有效衔接。
(二)配合省人大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
1.依法依规履行省人大法定审批程序。在国家下达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政府债务。预算执行中,新增举借政府债务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全面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全省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派专人会同省人大赴地方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
三、2026年重点工作
(一)谋划储备高质量的专项债券项目。紧扣国家专项债券政策导向,结合全省“十五五”规划,聚焦关键领域,强化发改、工信等行管部门统筹规划,指导地方谋划一批高质量的专项债券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做实前期论证,夯实收益来源,杜绝盲目举债投资。
(二)持续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管理。指导各地压实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收益归集主体责任,强化项目运营与收益监控,严格收益征缴。优化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机制,扩充评审专家库,提升项目评审的专业性、准确性。
(三)深入推动债贷组合融资。鼓励各地围绕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改造等领域,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通过债贷组合方式吸引市场化融资支持,逐步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全省规模占比。
(四)严格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按期调度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并直达项目,同时,对年内无法支出的资金,收回并调整到其他急需资金的项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