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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6〕58号)
吉林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交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①2026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由王有余变更为陈东兴。原股东王有余、刘丽梅和孙维利三人,变更为现股东陈东兴、刘丽梅和孙维利三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89%、10%和1%。②2026年9月14日,资产评估机构名称由吉林中鹏森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吉林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东兴。
三、吉林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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