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直部门、高校,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59号),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9772万元(详见附表),由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的培训类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省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职业教育”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一、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各地要高度重视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注重提高投入效益,突出支持重点,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促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6〕1号)的明确要求规范资金使用。高职教育资金要着力支持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提质培优、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等项目建设。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避免重复支持。中职教育资金支持各地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在优化中职(技工)学校布局的基础上,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推进提质培优、产教融合,建设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人员工资、绩效奖金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要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和省属高职院校参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表2),制定本区域或本校绩效目标,并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绩效目标表是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务必保证填报质量。同时,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强日常监管。
附件:1.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