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6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省级支边教师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6〕273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65号),现下达2026年“三区”人才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省级支边教师工作补助经费-1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5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市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等,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和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2026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省级支边教师工作经费预算表
2.2026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省级支边教师工作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