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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6〕246号)
发布时间: 2026-05-27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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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61号)省委宣传部《关于商请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函》吉宣函202612号)经研究,下达你单位(市县)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共计5358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9985万元省级资金3598.6万元。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9985万元。省本级支出: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省广电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1。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2084.6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详见附件2)

三、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1514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205博物馆”,省本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支科目详见附表;市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详见附件3)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示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本系统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要按照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在提报预算资金申请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部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全省区域绩效目标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吉林监管局。请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做好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6年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明细表

3.2026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明细表

4.2026年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施维修及设备提升明细表

5.2026年陈列布展项目明细表

6.2026年县级应急广播公共服务运维补助明细表

7.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6522


附件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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