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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6〕23号)
吉林宏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6年4月24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庄沛旭变更为王光明。原股东庄沛旭、李杰新、李景珠和于文庆四人,变更为现股东王光明、庄沛旭和谢翠琼三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98%、1%和1%。
二、吉林宏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光明。
三、吉林宏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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