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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6〕7号)
长春银达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6年1月23日,原股东许崇娟、许崇发、王利敏和秦丹丹四人,变更为现股东许崇娟、许崇发、王利敏、秦丹丹和刘晨曦五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64%、34%、1%、0.5%和0.5%。
二、长春银达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崇娟。
三、长春银达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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