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优提质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254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优提质补助)资金46250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方面。各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资金,严格执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80号),并参照《吉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优提质补助)资金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