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省属有关高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248号),经测算,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23606万元。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5高等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5号)相关规定,并参照《吉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使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表: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