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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部分)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206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部门、小型水库移民部分)预算分解的请示》(吉水文联〔2025〕113号),现下达你市(县)2025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部分)1500万元,用于支持小型水库移民方面出。市县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局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购买社会服务事项,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附件:1.下达2025年度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部分)预算分解表
2.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部分)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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