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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第二批重点市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财绩〔2021〕40号
发布时间: 2021-01-20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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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

  绩效管理第二批重点市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财绩202140号

农安县、辉南县、临江市、洮南市、长岭县、前郭县、图们市财政局:

  为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统筹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加快市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程,我们制定了《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第二批重点市县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第二批重点市县工作实施方案

  绩效评价处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第二批重点市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建立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吉财绩〔2020〕321号)要求,为做好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第二批重点市县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工作任务

  以下工作任务须2021年底前完成,属“规定动作”,因市县工作进展情况不同,部分工作已开展的可不再重复开展。 (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方面。结合各市县财政内部职责分工,梳理制定适合本市县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职责分工或工作规程,以2022年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制定分年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

  (二)制度建设方面。夯实制度基础,制定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

  (三)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各市县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的比例填报绩效目标,编制2022年预算时全面填报绩效目标。最少选择一个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按不低于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的比例开展绩效监控。最少选择一个不低于500万元的2020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至少选择3--5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设定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五)业务培训方面。至少开展一次覆盖财政内部和部门所有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制定个性化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实际工作进展及需求,各市县可进一步扩大基本工作任务覆盖面,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容,选择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进行绩效管理。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建立绩效指标体系等。制定2021年个性化工作方案(详见附件),明确开展的工作内容和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并于2月底前提交省厅。

  三、省级业务指导

  省厅会同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等组建联合工作指导组,对市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咨询,对工作质量进行全程把控,根据市县工作方案及进展,在市县重要工作节点(如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开始时,重点工作布置、会商、评审、讨论时等),赴市县现场指导并会同市县共同推进工作,为市县各类、各层次培训提供授课老师等。省厅依据各市县2021年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后,适时分赴各市县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广,工作难度大,省市县联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旨在协助市县谋划工作思路、筑牢工作基础、规范工作标准,为市县工作开展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推动市县有计划、分步骤完成2022年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这一目标。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把握机遇,充实人员力量、克服畏难情绪,做好财政内部和各部门工作动员和组织协调,围绕确定的工作内容,细化分解、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省厅将于工作结束后,对各市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XX市(县)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XX市(县)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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