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项目资金投入及支出情况
2019-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共为100500万元。其中:2019年35500万元;2020年30000万元;2021年35000万元。
截至绩效评价报告日,实际到位资金1005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8694.5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20%。其中2019年结余资金1805.45万元吉林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已全部收回。
二、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良”。2019-2021年我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全省125个政务信息化新建项目建设,改变了过去政务信息化条块分割的状态,构建了全省政务信息系统统筹建设体系,基本实现全省公共数据统一存储、整合、共享、开放、监管等全过程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设立初期项目立项材料不完整,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不详细。由于在专项资金设立初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仅组织专家对各省直部门报送的征报书进行评审论证,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材料。2019年部分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中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同时部分项目预算编制过程未对单价和数量进行详细计算,且缺少取费标准。2020年及2021年立项程序已就上述情况进行整改,立项依据相对充分,且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二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项目验收不够及时。各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申请材料时未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政数局”)针对各项目单位未设立项目绩效目标的情况,未及时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和需求的变化,以及建设过程中需求单位人员流动变化,需求确认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需求变动频繁且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改动较大,项目建设周期延长,项目未及时完成验收。
三是部分项目的部分预期目标尚未实现。例如:吉林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和吉林省退役军人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对精准救助、精准就业帮扶实现程度较低;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项目接口尚未全部对接,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程度不足;吉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和吉林省智慧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由于目标用户及业务应用覆盖度不足等原因,导致业务应用模式应用方面效益不显著。
四是专项资金形成资产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省政数局在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时均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未按照准则要求在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并支付剩余或全部软件开发费用时,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四、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审核论证和投资评审,完善预算调整审批流程,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按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主管部门形成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省财政厅。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三是优化云资源的分配,定期开展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对云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调度,确保资源配置与业务需求相匹配;对商用密码的应用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在项目开始时就达到预期的安全标准。
四是精准把握需求,提升业务应用效能。建议项目需求单位精准把握政策方向,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项目需求,提升项目功能有效性;建议系统使用单位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宣传和推广,扩大电子政务平台用户覆盖度。
五是规范财务核算,加强产权管理。建议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对专项资金形成资产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相关部门对于专项资金支出形成国有资产的,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抓住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治理模式变革,增强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我省于2019年设立“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采取“全省统筹、省建市用”模式,由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政数局”)作为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部门。
2.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019-2021年“数字吉林”专项资金共支持125个新建项目、1个续建项目建设及2项费用支出,项目总投资共计124581.63万元。按建设项目分类,统建项目106个,投资总额97105.8万元;非统建项目20个,投资总额27475.83万元。统建项目为分年度用款支付,其中以5-3-2付款方式项目74个,以8-1-1付款方式项目26个,三年等额付款方式项目6个,2项费用支出为当年全额支出;非统建项目为年度一次性付款。按照支持项目性质分类,支持注册资本项目1个,投资总额10500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26个,投资总额53748.48万元;应用系统类项目99个,投资总额59937.15万元(包括SM项目15个,投资总额11747.93万元);费用支出2项,资金总额396万元。详见附件1.2019-2021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以上项目于2019-2021年安排专项资金100500万元,于2022-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24081.63万元。各年度项目投资总额与付款情况如下:
1)2019年“数字吉林”专项资金支持37个新建项目,投资总额55271.2万元。其中统建类项目32个,投资总额35973.2万元;非统建类项目5个,投资总额19298万元。按照支持项目性质分类,支持注册资本项目1个,投资总额10500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1个,投资总额22536万元;应用系统类项目25个,投资总额22235.2万元(包括SM项目1个,投资总额3667万元)。详见附件2.2019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
2)2020年“数字吉林”专项资金支持37个新建项目及1个续建项目,投资总额33579.43万元。其中统建类项目32个,投资总额30991.6万元;非统建类项目6个,投资总额2587.83万元。按照支持项目性质分类,基础设施类项目8个,投资总额19022.5万元;应用系统类项目30个,投资总额14556.93万元(包括SM项目5个,投资总额2490.93万元)。详见附件3.2020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
3)2021年“数字吉林”专项资金支持51个新建项目及2项费用支出,投资总额35731万元。其中统建类项目42个,投资总额30141万元;非统建类项目9个,投资总额5590万元。按照支持项目性质分类,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投资总额12189.98万元;应用系统类项目44个,投资总额23145.02万元(包括SM项目9个,投资总额5590万元);费用支出2项,资金总额396万元。详见附件4.2021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
(2)实施情况。
2019-2021年支持建设的125个新建项目,均按期完成试运行,2019年吉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建设项目按期完成验收,其余项目均未按期完成验收,各年度实施情况如下:
1)根据2019年项目征报书及采购合同,各项目计划于2020年1月开始建设,建设期3-19个月不等,预计最晚于2021年8月前完成验收。经查阅项目档案,各项目已于2021年7月陆续完成试运行并交付使用,并于2023年9月完成初步验收,截至绩效评价报告日,尚未完成竣工验收。
2)根据2020年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各项目计划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期16个月,预计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评价组通过查阅项目档案,各项目已于2021年12月陆续完成试运行并交付使用,截至绩效评价报告日,尚未完成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
3)根据2021年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各项目计划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期12个月,预计于2022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评价组通过查阅项目档案,各项目已于2022年11月陆续完成试运行并交付使用,截至绩效评价报告日,尚未完成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
3.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9-2021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共安排资金100500万元,使用资金98694.5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20%。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专项资金总额为35500万元,使用资金33694.5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4.91%。结余资金1805.45万元吉林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已全部收回。
2)2020年专项资金总额度为30000万元,使用资金300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3)2021年专项资金总额为35000万元,使用资金350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1.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祥云平台”),建设125个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系统,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有效解决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政务应用安全入云、信息化基础设施共享整合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实现对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化、政务服务便民化。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年度目标。
(1)2019年绩效目标:
新建系统项目37个,改变过去政务信息化条块分割的状态,构建全省政务信息系统统筹建设体系。节约建设资金,减少重复投资建设,持续提高政务信息系统的效率。
(2)2020年绩效目标:
新建系统项目37个,扩充吉林祥云大数据资源池并云化迁移41个系统,实现全省公共数据统一存储、整合、共享、开放、监管等全过程管理。
(3)2021年绩效目标:
新建系统项目51个,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提供对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等服务,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化、政务服务便民化,能够优化政务服务的资源分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
(1)评价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为预算部门审核下年度“数字吉林”专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2)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政务化信息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促使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总结发现典型问题,改进优化工作,及时调整和完善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2019-2021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资金总额100500万元,覆盖建设125个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
根据“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的特点,结合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评价组本次开展实地走访评价项目数量33个,占专项资金所支持项目总数量的26.40%;实地走访评价项目的资金总额45306.59万元,占2019-2021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45.08%。
1.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中央及吉林省绩效评价指导文件,同时借鉴其他省市地方标准,并结合吉林省实际建设情况,具体分为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方面。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所依据或借鉴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地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财预〔2021〕101号);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吉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绩〔2020〕711号);
(4)《吉林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吉财绩〔2021〕1333号);
(5)《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党政〔2019〕523号);
(6)《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
(7)《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发改高技〔2015〕200号);
(8)《吉林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试行)》(吉政发〔2019〕4号);
(9)《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
(10)《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规范》(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 0373-2022);
(11)《政务信息系统效能评估规范》(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 0372-2022);
(12)《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及调整规则》(温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 060-2023);
(13)《数字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温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 061-2023);
(14)《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规范》(重庆市CIO协会团体标准T/CQCIO001-2021);
(15)《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效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穗政数〔2020〕39号)。
2.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指标框架参考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以及“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基本逻辑路径,以“效能优先、协同共享、集约建设”为重点,注重“数字吉林”项目对支撑部门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应用效果,同时关注项目建设集约整合、协同共享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有关评价标准,形成本次评价指标体系。
(1)单项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的特点,结合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全省统筹、省建市用”的统筹建设模式,评价组按照金额重要性和业务覆盖全面性的原则,在2019-2021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125个新建项目中选取33个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并对各项目进行单独评价。根据所选取的33个实地走访项目特点,区分政务信息化项目功能及应用场景,将项目分为五类分别设置不同的个性指标及分数权重,具体类别为:多跨协同类、一般业务类(治理类)、一般业务类(服务类)、基础设施类(系统支撑类)及基础设施类(应用支撑类)。评价组依据设计的单项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对所选取的各项目进行单独评价。
具体分类释义:
1)多跨协同类:应用系统中各部门建设的至少具备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等功能之一,实现融合对接、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数字化项目。
2)一般业务类(治理类):应用系统中各部门建设的主要用于优化本部门内部业务管理,由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数字化项目。
3)一般业务类(服务类):应用系统中各部门建设的主要用于优化本部门内部业务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服务的数字化项目。
4)基础设施类(系统支撑类):应用系统中各部门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置、数据资源等设施的数字化项目。
5)基础设施类(应用支撑类):应用系统中各部门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等设施的数字化项目。
(2)整体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组结合单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量“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的特点,在专项资金整体层面增加部分总体评价指标,设计2019-2021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的整体评价指标体系。整体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1项及三级指标38项,其中:专项资金整体层面三级指标6项,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采购执行合规性及共享责任清单关联率指标;反映单项指标结果汇总的三级指标32项,由所选取的33个项目评价结果汇总得出对应整体指标评分。整体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具体如下表:
表2.1“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整体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决策(13分) |
项目立项(6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3分) | ||
决策(13分) |
预算绩效(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 | ||
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 ||
过程(17分) |
资金管理(6分) |
预算执行率(3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
建设管理(5分) |
采购执行合规性(2分) | |
进度及验收(3分) | ||
制度保障(3分) |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 |
文档管理(3分) |
项目文档完备性(3分) | |
产出(40分) |
数量指标(6分) |
功能完成情况(3分) |
运行服务完成情况(3分) | ||
质量指标(28分) |
数据完整率(3分) | |
共享责任清单关联率(3分) | ||
CPU平均利用率(1.5分) | ||
内存平均利用率(1.5分) | ||
存储平均利用率(1.5分) | ||
多跨协同情况(1.5分) | ||
等保测评(2分) | ||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价(2分) | ||
安全事件(2分) | ||
应用系统在线率(2分) | ||
平均修复时间(2分) | ||
产出(40分) |
质量指标(28分) |
系统目标达成率(3分) |
功能利用率(3分) | ||
时效指标(6分) |
项目按期交付情况(3分) | |
服务按期验收情况(3分) | ||
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20分) |
公共服务普惠改善程度(3分) |
制度设计安排改善程度(2分) | ||
业务协同机制发展水平(2分) | ||
信息共享机制发展水平(3分) | ||
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20分) |
业务应用模式发展水平(4分) |
业务应用集约化发展水平(2分) | ||
信息系统技术能力利用水平(2分) | ||
信息安全保障能力(2分) | ||
公众满意度(10分) |
用户满意度(5分) | |
公众满意度(5分) |
绩效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分为四个等次。90(含)分以上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资料检索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情况说明法、情况统计法和现场测评等评价方法,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资料检索法。通过研究、解读相关政策文献,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
(2)比较法。将预期绩效目标和实现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对比分析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完成情况,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问卷调查以及对项目需求单位进行访谈的方式,调查项目满意度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等。
(4)情况说明法。对于定性指标等难以通过量化指标衡量的情况,由部门根据设置绩效目标时明确的绩效指标来源和指标值设定依据,对指标完成的程度、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说明并证明,并依据说明对完成等次进行判断。
(5)情况统计法。指按规定口径对项目单位提报的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清点、核实、计算、对比、汇总及分析等。
(6)现场测评。为客观测定项目运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如:①从信息化资产运行分析系统、政务云管控系统调取机器运行某段期间的CPU使用量、CPU总容量、运行某段期间的内存使用量、内存总容量等数据;②从项目管理系统调取项目系统上云情况、从信息化资产运行分析系统调取运行日志;③专家现场抽查子系统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检查建设完成情况;④现场登录系统用户测评等检查程序。
4.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依据《吉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绩〔2020〕711号)的规定,根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具体情况,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
5.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分为绩效评价前期准备、现场实施、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三个阶段。绩效评价工作于2023年1月12日开始,前期通过审阅有关项目资料、协调对接会等方式搜集整理资料,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实施下列工作流程,完成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月12日-7月15日)。
本所接受省财政厅委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评价组对参与此次绩效评价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明确了此次绩效评价的基本事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委托方及绩效评价报告使用者和其他重要事项等。最后评价组通过查阅有关项目资料、协调对接会等方式搜集整理资料,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与进度安排。
(2)现场实施阶段(2023年7月26日-9月28日)。
根据项目特点,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项目档案审阅、现场调研、访谈、问卷调查、专家评审会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对相关文件、资料、财务数据进行甄别、汇总、分析,结合绩效评价指标、权重、标准和方法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运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确定分值。具体工作包括:
①资料收集
评价组按照计划收集2019-2021年度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绩效总结等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对其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审查和分析。
②现场调研
在项目单位的配合下,根据所收集的数据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工作。首先查阅项目的实施流程、相关管理制度、招投标资料、合同、投资概算等资料,对项目决策和过程进行评价;其次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际交付情况,并对后台产生数据进行截图验证,个别数据组织专家论证,以保证项目产出指标评价的科学合理性;最后实地与项目需求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了解项目使用情况,获取项目需求单位对项目使用的评价信息。
③问卷调查
评价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思路和项目需求单位具体情况,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并根据调查问卷的反馈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作为评价项目用户和公众满意度的主要依据。
④数据统计分析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数据和问卷调查结果,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比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计分标准,得出相应的分值,并对得分和扣分的原因进行分析。
⑤专家论证
评价组整理分析现场评价过程中被评价项目各方面的产出及绩效情况,按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评价指标,召开专家论证会,请专家据实对“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论证。
(3)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2023年10月7日-10月31日)。
①评价组初步完成实地走访评价的33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并对单项评分情况总体分析,校准单项评分间部分指标值及分值差异,确定单项评分结果;
②评价组进一步汇总单项评分结果,对33个项目评价中各项指标的得分率采用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对应得出整体指标体系中单项汇总评分项得分。同时对其余整体评价指标根据收集资料及其他程序进行评分,得出整体评分结果;
③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和绩效管理部门的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与被评价单位就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充分沟通并交换意见;履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三级复核程序;提交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共为100500万元。其中:2019年预算安排35500万元;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0000万元;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5000万元。
截至绩效评价报告日,实际到位资金1005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8694.5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20%。
2019-2021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共支持125个新建项目、1个年度续建项目以及2项费用类支出,基本完成各年度设定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2019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支持37个新建项目,完成改变过去政务信息化条块分割的状态,构建全省政务信息化系统统筹建设体系目标。
2.2020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支持37个新建项目,1个年度续建项目,完成新建及升级系统、搭建网络以及扩充云资源的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全省公共数据统一存储、整合、共享、开放、监管等全过程管理。
3.2021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支持51个新建项目及2个费用类支出,基本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化、政务服务便民化目标,基本能够优化政务服务的资源分配。
1.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评价情况。
评价组根据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的数据,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7.35,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1“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3 |
10.58 |
81.38% |
过程 |
17 |
13.92 |
81.88% |
产出 |
40 |
35.77 |
89.43% |
效益 |
30 |
27.08 |
90.27% |
总分 |
100 |
87.35 |
87.35% |
绩效评价得分:87.35分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
2.实地走访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项目评分情况。
本次抽查的33个项目,评分区间及数量分别为:90分以上评价为“优”项目3个;80-90分之间评价为“良”项目28个;70-80分之间评价为“中”项目2个。其中最高分为吉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建设项目,分值93.12分;最低分为吉林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分值为78.22分。
实地走访的33个项目平均分值为85.03分,各年度评价平均分值分别为:2019年12个项目平均分值为84.27分;2020年10个项目平均分值为85.13分;2021年11个项目平均分值为85.76分。详见附件6.实地走访项目评分统计表。
(2)指标评分情况。
在实地走访的33个项目的评价中,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指标34个,指标的单项汇总得分率情况如下:
①得分率在90%-100%之间的指标共20个,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文档完备性、功能完成情况、运行服务完成情况、数据完整率、内存平均利用率、多跨协同情况、等保测评、安全事件、应用系统在线率、平均修复时间、功能利用率、项目按期交付情况、制度设计安排改善程度、业务应用集约化发展水平、信息系统技术能力利用水平、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用户满意度和公众满意度;
②得分率在70%-90%之间的指标共7个,包括立项程序规范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存储平均利用率、系统目标达成率、业务协同机制发展水平、信息共享机制发展水平和业务应用模式发展水平;
③得分率在50%-70%之间的指标共4个,包括CPU平均利用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价、服务按期验收情况和公共服务普惠改善程度;
④得分率低于50%的指标共3个,包括进度及验收得分率3.03%、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得分率为0。
详见附件7.“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单项评分汇总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和“预算绩效”两个方面评价。本指标满分13分,得10.58分,得分率81.38%。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4.1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 |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2.80 |
93.43%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2.67 |
88.89% | |
预算绩效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1 |
50.00%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1.5 |
75.00% |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2.61 |
87.12% | |
合计 |
13 |
10.58 |
81.38% |
1.“项目立项”指标评价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与安全性”、“项目投资金额”、“基础资源和技术服务需求”和“政务信息资源归集与共享交换”五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第十条及第十三条规定,评价组查阅了33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等项目立项申报及评审材料,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3.43%。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审批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有专家或评审机构评审意见”和“是否通过省政数局党组会审议”三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第六条、第九条及第十条规定,评价组查阅了33个项目立项阶段资料,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88.89%。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67分。
2.“预算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和“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三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党政〔2019〕52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评价组查阅了2019-2021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评价周期内各年度均设定整体目标,但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较笼统,未能充分反映该项目需要达到的逾期项目效果。同时评价周期内各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缺少各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程度不高。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是否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清晰、可衡量”两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评价组查阅了2019-2021年“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已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进行了细化、量化,但指标的设置方面与绩效目标相关性较差,未能反映预算支出产生的效果,设置不够规范。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3)预算编制科学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匹配”和“预算编制过程中是否有测算过程和取费标准”两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项目预算应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等规定编制,评价组查阅了33个项目征报书与初步设计方案,预算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匹配,2019年项目预算编制没有测算过程和取费标准,2020-2021年项目预算编制有详细的测算过程和取费标准。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87.12%。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61分。
项目过程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制度保障”和“文档管理”四个方面评价。本指标满分17分,得13.92分,得分率81.88%。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4.2项目过程指标得分情况 |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资金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3 |
2.85 |
95.00%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3 |
100.00% | |
建设管理 |
采购执行合规性 |
2 |
2 |
100.00% |
进度及验收 |
3 |
0.09 |
3.03% | |
制度保障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2.98 |
99.24% |
文档管理 |
项目文档完备性 |
3 |
3 |
100.00% |
合计 |
17 |
13.92 |
81.88% |
1.“资金管理”指标评价情况。
(1)预算执行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评价组查阅了2019-2021年度专项资金到位及支出相关的财务凭证,本次评价的专项资金实际到位金额1005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98694.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8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和“是否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评价组查阅了2019-2021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的决议文件、审批手续及财务凭证,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建设管理”指标评价情况。
(1)采购执行合规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项目采购程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和“招标方案、采购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评价组查阅了2019-2021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程序符合国家和省级对政府采购要求,且招标方案、采购合同内容与批复建设内容一致。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进度及验收。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是否在项目批复建设期内完成初步验收”和“是否在完成初步验收且项目试运行达到稳定状态六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两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评价组查阅了3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及项目档案等验收资料,其中吉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建设项目符合上述两方面评价内容,其余32个项目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3.03%。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0.09分。
3.“制度保障”指标评价情况。
(1)制度执行有效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是否建立项目进度及质量管理制度或流程”、“项目承建单位是否按月完成项目进度及质量月报”、“项目监理单位是否按月完成监理工作记录”和“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月完成项目进度及质量监督报告”四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查阅了33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资料,所有项目均已建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流程,项目承建单位已按月完成“项目月报”,除吉林省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项目缺少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外,其余32个项目均已按月完成“监理日志”,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月完成“项目进展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9.24%。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98分。
4.“文档管理”指标评价情况。
(1)项目文档完备性。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从“是否建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和“项目建设全过程文档完整性”两个方面评价。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查阅了33个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资料,所有项目已建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项目建设立项、设计、实施等阶段文档齐全。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项目产出指标主要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
指标”三个方面评价。本指标满分40分,得35.75分,得分率89.38%。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4.3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 |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数量指标 |
功能完成情况 |
3 |
2.9 |
96.67% |
运行服务完成情况 |
3 |
2.95 |
98.36% | |
质量指标 |
数据完整率 |
3 |
3 |
100.00% |
共享责任清单关联率 |
3 |
2.25 |
75.00% | |
CPU平均利用率 |
1.5 |
1.04 |
69.29% | |
内存平均利用率 |
1.5 |
1.5 |
100.00% | |
存储平均利用率 |
1.5 |
1.33 |
88.98% | |
多跨协同情况 |
1.5 |
1.5 |
100.00% | |
等保测评 |
2 |
1.89 |
94.44% | |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价 |
2 |
1 |
50.00% | |
安全事件 |
2 |
1.98 |
98.87% | |
应用系统在线率 |
2 |
2 |
100.00% | |
平均修复时间 |
2 |
2 |
100.00% | |
系统目标达成率 |
3 |
2.63 |
87.60% | |
功能利用率 |
3 |
2.89 |
96.21%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交付情况 |
3 |
3 |
100.00% |
服务按期验收情况 |
3 |
1.91 |
63.64% | |
合计 |
40 |
35.77 |
89.43% |
1.“数量指标”评价情况。
(1)功能完成情况。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2019-2021年吉林省政府采购合同并比对“监理工作记录-软件系统功能检查表”和初步设计方案,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3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各项目功能点的建设完成情况,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6.67%。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9分。
(2)运行服务完成情况。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系统的日常运行服务是否完成。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33个项目运行服务报告,各项目系统运行期间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系统安全事件及系统停机故障事件;同时通过对各项目信息系统使用部门人员进行项目运维服务满意度调查,根据33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8.36%。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95分。
2.“质量指标”评价情况。
(1)数据完整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完整与规范的数据条数与全部数据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本项目产生的数据是否有空值、漏项等情况,项目数据是否完整及规范。
②评价过程:通过对各项目随机抽取主要数据表,并在每个数据表中随机抽取300条数据用于验证数据完整性。对表中字段项“是否允许为空”进行数据完整性检查,检查其中字段项为“否”的是否均有数据,计算得出完整与规范的数据条数与全部数据条数的比率。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7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共享责任清单关联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政务信息系统已关联的共享责任清单目录数占系统全部编目共享责任清单目录数的比率。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获取目前吉林省已编目的共享责任清单,经统计目录数为1765个,已关联的共享责任清单目录数为836个,计算得出共享责任清单关联率为47.73%。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25分。
(3)CPU平均利用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机器运行某段期间的CPU使用量与CPU总容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务信息系统对云资源的利用率是否达到相关的标准或要求。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各项目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managerONE平台系统导出的2023年7月云资源利用率清单,并计算系统CPU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5%,且系统近一年内CPU利用率峰值的平均值是否高于50%。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8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69.29%。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1.5分,依据评分得1.04分。
(4)内存平均利用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机器运行某段期间的内存使用量与内存总容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务信息系统对云资源的利用率是否达到相关的标准或要求。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各项目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managerONE平台系统导出的2023年7月云资源利用率清单,并计算系统内存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含)20%。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8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5)存储平均利用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机器运行某段期间的存储使用量与存储总容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务信息系统对云资源的利用率是否达到相关的标准或要求。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各项目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managerONE平台系统导出的2023年7月云资源利用率清单,并计算系统存储空间在150GB-500GB的,存储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含)5%;存储空间在500GB-2TB的,存储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含)15%;存储空间在2TB-5TB的,存储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含)25%;存储空间在5TB-10TB的,存储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含)35%;存储空间在10TB以上的,存储平均利用率是否高于(含)50%。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8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88.98%。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33分。
(6)多跨协同情况。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政务信息系统是否实现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个项目分别查看是否满足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功能之一的要求。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7)等保测评。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完成等级保护测评。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4个项目分别查看等保测评报告,按照等级测评结论赋分。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4.44%。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89分。
(8)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价。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信息系统密码保障系统建设与定期评估开展情况。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12个项目分别查阅了商用密码应用开展情况,目前已完成密码云安全防护平台部署,具备业务接入能力,但尚未完成祥云平台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且各系统也未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5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9)安全事件。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情况。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各项目的运行服务报告,查看是否有安全事件情况发生;通过对各项目需求单位进行访谈,由用户确认是否有安全事件情况发生;对各项目使用部门人员进行系统稳定运行满意度调查,同时评价组获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安全事件的情况说明,由建设单位确认是否有安全事件情况发生。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0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8.87%。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98分。
(10)应用系统在线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周期内应用系统在线时间的总值与评估周期内约定应用系统服务时长的总值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情况。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看和分析各项目的系统应用日志分析报告和系统应用在线率情况说明,判断各系统在评价周期内是否持续处于在线状态,未发生过中断的情况,计算得出评估周期内应用系统在线时间总值与评估周期内约定应用系统服务时长总值的比率。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2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11)平均修复时间。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应用系统故障修复时间与约定应用系统服务时长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统故障修复情况。
②评价过程:根据用户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应用系统服务的中断情况,并根据应用系统在线率得出应用系统故障修复时间,计算得出各项目平均修复时间比率。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2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12)系统目标达成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用户通过该应用系统实现的目标与预期建设目标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定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看各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数量,并与预期建设目标进行对比,计算得出系统目标达成率。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1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87.6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63分。
(13)功能利用率。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应用系统中投入使用的系统功能点数量与实际建设的系统功能点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功能点实际得到应用的匹配度。
②评价过程:通过现场查看功能点投入使用情况,与实际建设的系统功能点数量进行比对,计算得出功能利用率。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0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6.21%。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89分。
3.“时效指标”评价情况。
(1)项目按期交付情况。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采购合同的进度要求,如期完成项目建设进度并进行服务评价且合格。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2019-2021年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第三方咨询服务评价报告》,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进行服务评价。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3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服务按期验收情况。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采购合同的进度要求,如期完成功能点及性能指标建设并进行专家评审。
②评价过程:通过查阅各项目专家验收意见,查看专家验收意见日期,检查项目是否按照采购合同的进度要求,如期完成功能点及性能指标建设并进行专家评审。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3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63.64%。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91分。
项目效益指标主要从“社会效益”和“满意度”两方面进行评价。本指标满分30分,得分27.08,得分率90.27%。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4.4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社会效益 |
公共服务普惠改善程度 |
3 |
1.99 |
66.28% |
制度设计安排改善程度 |
2 |
2 |
100.00% | |
业务协同机制发展水平 |
2 |
1.47 |
73.52% | |
信息共享机制发展水平 |
3 |
2.65 |
88.30% | |
业务应用模式发展水平 |
4 |
3.51 |
87.75% | |
业务应用集约化发展水平 |
2 |
2 |
100.00% | |
信息系统技术能力利用水平 |
2 |
2 |
100.00% | |
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
2 |
2 |
100.00% | |
满意度 |
用户满意度 |
5 |
4.96 |
99.29% |
公众满意度 |
5 |
4.5 |
90.00% | |
合计 |
30 |
27.08 |
90.27% |
1.“社会效益”指标评价情况。
(1)公共服务普惠改善程度。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印章预算完成率”、“申请授权周期减少程度”、“一站式服务实现程度”、“便民服务落地实现程度”、“审查时间缩短实现程度”、“门户开放实现程度”、“就业服务完成率”、“公共服务覆盖率”及“服务便民利民提升程度”的得分情况汇总,主要评价项目对改善公共服务普惠成效方面的贡献程度。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8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66.28%。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99分。
(2)制度设计安排改善程度。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政策与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完成情况”得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对改进制度设计和安排的贡献程度。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1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3)业务协同机制发展水平。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区域覆盖率”、“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印章备案部门覆盖率”、“OA系统部门使用数量”、“部门协同实现程度”及“部省联合审批完成程度”的得分情况汇总整体评价。主要评价平台是否完成与上级平台的对接,完成业务传送及接收,体现协同效益。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9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73.52%。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47分。
(4)信息共享机制发展水平。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网络安全设备在线率”、“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利用水平”、“数据实时共享率”、“容灾服务能力达标率”、“可视化完成程度”、“部门对接共享率”、“统计信息共享实现程度”、“信访服务保障实现程度”、“对接共享完成程度”、“对接平台达成率”、“监管信息开放程度”、“跨行业对接实现程度”、“数据交换达成率”及“对接部门达成率”的得分情况汇总,主要评价项目对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推动作用。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15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88.3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65分。
(5)业务应用模式发展水平。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建设点完成率”、“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撑实现程度”、“审批时间压缩完成度”、“屠宰主体覆盖度”、“合格证推广完成程度”、“信息核对拓展程度”、“数据汇聚实现程度”、“数据上报完成程度”、“数据统计拓展程度”、“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率”、“数据上报率”、“办案便捷实现程度”、“服务效能实现程度”、“收费清单‘一张网’实现程度”、“疾病防控预警实现程度”、“提高检测能力实现程度”、“提高接种效率实现程度”、“前端感知网络覆盖率”、“应急指挥保障完成程度”、“勘察设计监管实现程度”、“对接平台达成率”、“隐患点覆盖率”、“实时监测实现程度”及“土地储备全过程监测实现程度”的得分情况汇总,主要评价各项目对本部门业务信息应用模式的推动作用。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0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87.75%。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4分,依据评分标准得3.51分。
(6)业务应用集约化发展水平。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部门覆盖率”、“政府网站集约化实现程度”、“系统迁移上云服务完成率”及“平台接入率”的得分情况汇总,主要评价项目通过数据汇集交换平台,构建数据资产体系,实现信息系统深度整合集成,完成业务应用集约化发展程度。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3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7)信息系统技术能力利用水平。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人工智能认知平台使用情况”的得分情况汇总,主要评价项目建设形成的信息系统技术能力在系统运行中的利用水平。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2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8)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根据单项指标“用户安全服务完成率”的得分情况汇总,主要评价系统是否实现消除高危安全隐患,提高抵御攻击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安全防护与监测水平,从而提升我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整体建设水平。
②评价过程: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等立项阶段资料,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各需求厅局单位,了解项目投入使用后用户反馈、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实现情况。评价组对该指标涉及到的1个项目进行评价,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率为10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满意度”指标评价情况。
(1)用户满意度。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根据项目用户特征,对内部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通过对33个项目需求单位进行访谈,以及对各项目信息系统使用部门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调查问卷在“基本操作层面”和“应用效能层面”方面的调查结果计算其满意度指标得分。根据28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得出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9.29%。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4.96分。
(2)公众满意度。
①评价内容:该指标主要根据项目用户特征,对外部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②评价过程:评价组通过对33个项目信息系统使用部门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调查问卷在“基本操作层面”、“稳定运行层面”、“安全运行层面”和“应用效能层面”方面的调查结果计算其满意度指标得分。根据8个单个项目得分情况,计算得出单项平均得分率为90.00%。
③评价结果:该指标满分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4.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构建“全省统筹、省建市用”数字政府建设模式。
“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设立以来,吉林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全省统筹、省建市用”数字政府建设模式,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中硬件部分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统一规划部署、统一分配需求,形成规模优势;软件部分依托云服务中台,构建“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将各系统中共性软件需求形成组件化产品,如电子证照服务、即时通信服务等。2021年度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估结果,吉林省为16个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达到非常高(超过90)的省级政府之一。
(二)吉林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案例——数据共享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吉林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2+4”的统一建设模式,统一全省数据共享平台技术架构,构筑全省标准统一的共享体系,作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点,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列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
(三)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建设案例——推动吉林省“网上政府”有序发展。
吉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了集约化技术平台功能,建设了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用户中心、监管平台和一体化运维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上“一站注册、全省通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在2020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中,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总体得分列全国第6位。
(四)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案例——大数据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全省工程项目网上申报只填写“一张表单”、只提交“一套材料”和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的“一网通办”。工程审批系统建设案例荣获中国信息协会“2020政府信息化卓越成就奖”,创新协同服务“一单五清”经验入选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在住建部2021年以来的历次通报中,我省工程审批系统综合运行指标持续居全国第一。
(五)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案例——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为与吉事办、国务院“互联网十监管”系统、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对接,形成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全链条电子留痕。2022年市场主体对全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认可率和检查行为满意率都达到100%,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职能转变办公室刊发《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第235期:吉林省推行行政检查执法智能备案管理持续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对我省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六)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案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吉林省通过颁布施行《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统建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信用网站群,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深化信用数据治理,一体化推进信用综合评价、联合奖惩管理、信用监督预警和信用修复等,各地城市信用监测指数及排名实现提升。2023年7月31日,松原市、白城市被批准为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我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获评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专项资金设立初期项目立项材料不够完整。
按照《吉林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吉政数产业〔2019〕8号)要求,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原则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等(金额200万元以下可简化为仅编制项目申报书)。2019年专项资金设立初期,由于省政数局正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仅组织专家对各省直部门报送的征报书进行评审论证,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材料。导致评价组实地走访评价的2019年12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立项申报材料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2020年及2021年立项程序已就上述情况进行整改,立项依据相对充分,且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及《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编制要求,评价组查阅了项目征报书等立项阶段资料,实地走访评价项目中,2019年的12个项目由于专项资金设立初期项目立项材料不够完整,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且预算编制过程均未对单价和数量进行详细计算,缺少取费标准。
评价组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及访谈,各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申请材料时未报送项目绩效目标,省政数局未及时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且项目单位没有进行项目绩效自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和需求的变化,以及建设过程中需求单位人员流动变化,需求确认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需求变动频繁且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改动较大,项目建设周期延长,项目未及时完成验收。
评价组通过查阅项目档案,了解项目建设目标及预期效益,结合实地走访过程中对项目需求单位访谈及查看系统的功能演示,发现吉林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和吉林省退役军人智能管理平台项目由于政策调整和用户使用较少的原因导致精准救助、精准就业帮扶等公共服务普惠改善程度较低;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项目中省市执法监管系统和协同监管案源平台系统由于对接部门尚未建立接口,不具备对接条件且省公安案件线索平台为专网网络,导致尚无法与本平台对接;吉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和吉林省智慧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由于目标用户及业务应用覆盖度不足等原因,导致业务应用模式应用方面效益不显著。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合同中约定预付开发费用的,按照预付金额,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并支付剩余或全部软件开发费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用总额,计入“无形资产”科目。通过查看专项资金支出的财务凭证,资金支出时均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未按照准则要求在“预付账款”中核算并于交付使用支付剩余款项时形成无形资产。
七、有关建议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科学精准的资金预算,加强项目审核论证和投资评审,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准确性;同时完善预算调整审批流程,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1.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在项目申报时,报送项目申请材料的同时应报送项目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应及时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
2.建议项目单位在年度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绩效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省财政厅。
项目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是建设管理的必要环节,建议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快项目竣工结算和综合验收进度,避免预算和决算出现重大偏差;同时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1.评价组通过对实地走访项目云资源利用清单计算分析,部分项目存在云资源利用率低于指标值的现象,云资源利用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对云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调度,确保资源配置与业务需求相匹配。同时加强资源监控与数据分析,持续跟踪应用系统的资源使用情况,在一定周期内根据云资源的使用情况做出动态调整,提高云资源使用效率。
2.为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阶段,对商用密码的应用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在项目开始时就达到预期的安全标准。同时在系统投入运行后,定期开展商用密码的安全性评估,及时识别和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
1.建议项目需求单位精准把握政策方向,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项目需求,提升项目功能有效性。
2.建议系统使用单位利用社交媒体、宣传海报等媒介,扩大电子政务平台用户覆盖度,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宣传和推广。
建议相关部门按照《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对于专项资金支出形成国有资产的,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附件:
1. 2019-2021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2.2019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
3.2020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
4.2021年度“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
5.“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总体评分表;
6.实地走访项目评分统计表;
7.“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单项评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