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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1〕635号)
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预指〔2021〕635号
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底线,现将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下达你地(详见附件),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各地要切实承担起保障责任,加强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兜牢“三保”底线。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基层财政要将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此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包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资金,具体额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支持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
附件: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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