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吉财社指[2019]1006号
财政局、中医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有关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300万元,用于所属医院开展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你地将上述资金尽快分解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上述资金请按照省中医局印发的《吉林省2020年公立中医院(少数民族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确的范围使用,主要用于专科专病诊疗服务环境提升和中医药特色康复科的基础建设工作,采购提升专科专病服务能力和综合康复能力的诊疗设备等。
你地要将上述资金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报省中医局备案,同时打包上传电子版(带公章PDF格式)到zyjyzc@163.com邮箱,逾期不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以后年度不予安排或相应调减拨付相关资金。 同时,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