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社指[2019]340号
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的通知
: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发展,根据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45号)以及省对各市(州)、县(市、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评结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217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奖励补助资金2500万元,统筹用于你地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支出。此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上述资金核定已扣除了吉财社指[2018]1271号文件提前下达部分,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里有关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相关绩效表及绩效具体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局和省财政厅另行印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局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19年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