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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 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吉财资环指〔2022〕559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2022年省级预算安排并报经省政府审议,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12533万元,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执行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
2、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支出功能科目参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各有关市县要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和绩效的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有关要求办理。
附件:1.2022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2.2022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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