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资环指〔2021〕509号
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请调整2021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函》(吉林函[2021]202号),经研究,现对部分市、县(市、区)2019-2021年中西部农田防护林修复改造任务未落实的补助资金通过调整《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非脱贫)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1〕294号)予以收回。有关市、县(市、区)已落实中西部农田防护林修复改造任务需要支付资金,可统筹使用2019-2021年中西部农田防护林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资金收回通过省与市县年终结算办理,交回总预算。
附件:2021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中西部农田防护林)调整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