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当前位置:首页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关于预下达2021年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1〕653号)
发布时间: 2021-09-17 19:33:00
来源:
访问量:
关于预下达2021年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资环指〔2021〕653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资环〔2020〕337号),经研究,现预下达你市县2021年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2368万元(具体项目和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请你市县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按照项目预算80%予以补助,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按照项目预算50%予以补助,本次按照项目预算30%下达资金,项目竣工决算后,根据实际完成投资额下达其余资金。
  同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请你市县(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市县(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预算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8月30日
653号附件1.xlsx
653号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x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