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
(非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
吉财村指[2019]470号
为落实国家确定的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现下达你地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88,361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任务。此项资金指标收入列2019年“1100313 农林水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请你局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村[2019]400号)要求,做好此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安排、指标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尽快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村[2019]414号),现将你地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依据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的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执行。同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与国家资金项目配套使用的,须优先用于国家配套项目建设。
附件: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非统筹整合部分)(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