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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1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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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教指〔2017〕762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7] 110号),现下达“三区县”(贫困县、少数民族县和边境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 2404 万元,专项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购置教学设备和图书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改造补助。此项指标列2017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305教育”;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市县本级也要加大对普通高中的资金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一定要集中使用,努力提高整体使用效益。
二、各地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资金安排项目改造方案和项目预算表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经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附件:1、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8月29日
2017年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表762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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