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
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和省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提标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19:20:31
来源:
访问量:

 

吉财教指[2017] 448号
       
  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7] 25号)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8000元提高到31600元(月提高300元)。根据你市县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招聘的国家计划和省计划特岗教师在岗人数,现下达你市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提高标准资金4038.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86.4,省级补助资金2051.9万元,补助时间为2016年7月—2017年12月。此项指标列2017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0101基本工资”。
各市县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发放,不得挤占挪用,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7年国家和省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提高标准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6月28日
2017年下达特岗教师提标资金448号.xls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