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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的通知
吉财农发指[2016]1498号
为了
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
,
现提前下达
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2
1080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52
572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58231
万元。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资金收入列“
1100313
农林水”。资金支出按分类情况:
1
、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171096
万元
(
其中
:
中央资金
122036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49
060
万元
),
资金支出列
入
2017
年“
2130602
土地治理”。
2
、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
39707
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0536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9171
万元
),
资金支出列
入
2017
年“
2130603
产业化经营”。
二、本次下达至国定贫困县的资金,
严格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
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
三、请各地依据本通知下达的投资指标,抓紧做好项目计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应落实本级财政资金的市县级单位,需按规定落实好本级财政资金。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下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附件:提前下达
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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