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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5年度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的通知
吉财金指〔2016〕697号
根据《吉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金[2016]46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你单位2015年度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2969万元,专项用于担保机构补充担保赔偿准备。
省直单位支出列“2170399其他金融发展支出”;市县收入列“1100317金融”,支出列“2170399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附表:2015年度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拨付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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