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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5〕1515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5] 418 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16年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5440.1
万元,专项用于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和农村体育活动等农村文化建设项目经费,每村经费补助标准为
5700
元(延边州
6840
元)。中央和省补助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经费另行下达。收入列2016年“文化体育与传媒(1100307)”科目,支出列“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相关科目。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市(州)、县(市)按照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指标工作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落实本级应负担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于2016年年底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补助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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