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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3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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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下达2025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如持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吉林省财政厅农村处  
  投诉监督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8771786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lncfp@163.com

吉财村指〔2025〕176号

各市(州)财政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2号),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资金分配的意见建议,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2274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885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189万元、以工代赈任务160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146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400万元。收入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做实做细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一是突出保障重点。聚焦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强化向重点地区和重点工作的投入保障,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时效。同时,将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二是规范支付管理。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付款,杜绝通过以拨代支、虚假列支、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数据准确反映项目进展。三是强化跟踪监督。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登录预算指标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吉林省财政厅

2025512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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