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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3]109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6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供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复函》(吉自然资函〔2023〕547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68万元,具体科目详见附件。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吉林省地质灾害1:1万精细化调查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尽快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二、请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请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3.整体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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