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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正向激励转移支付的通知( 吉财预指[2023]801号)
为进一步调动各地抓发展抓转型抓落实的积极性,根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市县评定结果,现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正向激励转移支付资金(详见附件),此项转移支付资金列入2023年“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
各市县要加强正向激励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对市县正向激励转移支付情况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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