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新闻发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974号)
发布时间: 2023-02-12 14:27:29
来源:
访问量: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要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知》(财教〔2022225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760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94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202万元。此项指标列2023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增强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谋划项目实施,按轻重缓急安排优先次序,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城镇“大班额”成果,提升办学能力,推动信息技术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改善校园文化环境。要强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提前下达全省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3、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地方补助资金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xlsx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