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08号)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的函》(吉林函[2021]354号),经审核,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7574万元。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执行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省本级支出,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详见附件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详见附件1),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列(详见附件1) 。
2、补助市县支出,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详见附件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按期完成。
三、根据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安排给8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财农[2021]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提前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2年提前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