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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吉财农指〔2026〕9号)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6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第一批)分配建议的函》(吉农计财函〔2026〕1号),现下达你部门(单位),市(州)、县(市)2026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1673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执行中,省级支出部分预算分类科目详见附件;市县支出部分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农业农村”,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部门(单位),市(州)、县(市)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执行按进度拨款,及时申请和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1.2026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2.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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