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总体要求。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敢于担当作为,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守法治方向,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引领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工作,深入融合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推动“一规划两纲要”深入实施。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论述,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厅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举办法治讲座、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国家法律个性清单等形式,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进一步坚定法治信念,强化法治思维。
(二)全面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厅主要负责同志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法治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分管厅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法制处牵头协调,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二、依法全面履职,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治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重要事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向省人大主动汇报预算、国有资产、债务管理等重大财政工作进展。在坚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与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的基础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2.9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重大战略、重要项目以及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内在活力。省财政厅积极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指导市州调整和规范市州与所辖县区的财政体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困难市县民生保障压力。调整省与市县金融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划分,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健全省对下转移支付体系,修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加强财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聚焦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构建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设计。围绕增发国债、“过紧日子”、高标准农田建设、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增强震慑和约束作用,有力地保障了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三、完善财政制度,增强法治风险防范能力
(一)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保障决策科学。以服务为核心,坚持权责统一、程序正当原则,对涉及财政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全面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完成合法性审查事项351件,切实保障了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科学性。聘请律师事务所驻厅服务,协助处理行政复议、金融风险等涉法事项,为我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在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起草制定时,实现了双审全覆盖,确保应审尽审,有效防范了漏审、少审,进一步规范和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治权威。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厅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断强化执法事项管理,动态调整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7个。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四、推动法治宣教,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开展学法考法活动,提升法治素养。2024年,先后组织财政系统各类业务培训40余次,近万人参加财政业务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定期组织学法考法活动,通过举办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知识竞赛、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庭审、财政业务规章制度培训等形式,切实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
(二)创新普法模式,突出普法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月”“送法下基层”等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模式,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深度剖析财政业务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内部业务骨干开展“财政大讲堂”,分享学习规章制度的实践经验;充分利用线上平台推送法律课程与在线测试,实现灵活、便捷学习,通过播放普法短视频、发布普法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影响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省财政厅在财政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如完成了财政体制改革与规章制度的建立工作,提升了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但对照法治政府和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仍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如在精准普法方面,宣传渠道和方式相对单一,普法效果不够显著;在依法行政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仍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教育。
2025年,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一是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牵引,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思维。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坚决落实“五严”要求,以工程化、项目化切实深化零基预算和绩效管理改革,持之以恒的优体制、强统筹、保基本、惠民生、处风险、稳增长,有效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入新阶段。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新出台、新修订的财税法律法规及与民生改善密切相关的财税政策,坚决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优化财政内控体系,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供法治保障。